前言

 

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减弱,疫苗接种的普及,大部分新冠感染者的症状,类似其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,会出现发热、浑身酸痛、咳嗽、咽喉痛和流鼻涕等症状,孕产妇的感染率和症状与普通人群类似,一般三四天就有好转,五到七天左右恢复,患有基础病和慢性病的孕产妇感染后症状可能会加重。

 

对于孕妇用药,产科医生经常会遇到以下问题:

 

吃药以后发现怀孕了,宝宝还能不能要?

 

怀孕以后感冒发烧了,能不能吃药?

 

甚至还会碰到极端情况:

 

只要备孕期和孕期用过药,不管什么药,都要求终止妊娠的;

 

不管生什么病,都拒绝药物治疗的,甚至危及自身健康都一意孤行的。

 

那么,孕期用药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?

 

一、吃了药不小心怀孕了,对胎儿有影响吗?

 

孕期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。

 

● 受精后~2周(停经3~4周)

 

比较安全,药物的影响为“全或无”。要么没有影响,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。因此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时服用了药物,不必过分担心,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,建议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 

● 受精后3~8周(即停经5~10周)

 

高敏期。药物可致畸但不一定自然流产,如有阴道出血,不宜保胎。此时期不建议使用保健品、滋补药,如必须用药,一定要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。

 

● 受精后8周~5个月(孕中期)

 

中敏期。药物影响较难预测。如有服药史,建议及时做B超检查,及时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畸形,必要时行羊水穿刺。

 

● 受精5个月后(孕中晚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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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敏期。这一时期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,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,但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。

 

二、怀孕了就一定不能吃药吗?

 

妊娠期合理的用药,对于母体/胎儿来说,也是一种保护,并不是所有的药都会伤害到胎儿。根据药物的胚胎毒性及致畸风险,美国FDA将药物的妊娠风险级别分为五个级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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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6月30日,FDA制定了新的妊娠/哺乳期用药规则,要求药品生产商需在其药品说明书中提供妊娠期、哺乳期妇女药物风险及获益的详细相关信息,包括药物是否泌入乳汁、是否影响婴儿等。

 

同时,新说明书还将加入「备孕的男性与女性」条目,就药物对妊娠测试、避孕及生育的影响注明相关信息。

 

三、怀孕了服用中药是不是更安全?

 

不少孕妇认为中药及中成药更天然、安全,可以放心服用,其实事实不尽其然。

 

中药和中成药也分有毒和无毒,也有可能导致孕妇流产或对胎儿有致畸作用。且由于中成药组成复杂,各个组分含量不明,缺乏特殊人群用药的临床研究资料,因此孕妇服用中药及中成药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,尤其是在孕早期(前3个月),更不能随便服用。孕妇需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无毒中药。

 

四、应对新冠家中常备药

 

以下列举清单中大部分为非处方药(OTC),建议可以家中常备,可在轻症时对症使用。

 

对于有慢性疾病用药、服用处方药的人群,建议咨询医生后酌情备药使用。注意,以下药物不能“治疗新冠”,只是针对性地缓解症状。

 

1、解热镇痛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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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Tips:

1. 孕妈或乳母,如果病因不明,建议先咨询医生明确病因,权衡利弊后再用药。

2. 体温不是唯一的判断用药标准,如体温不超过38.5℃的发热,但生理状态和精神状态不佳时,也可以用退烧药缓解不适。

3. 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一起吃,或交替吃。

 

2、止咳化痰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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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小Tips:

1. 不建议自行使用止咳化痰药,应遵医嘱用药。

2. 如咳嗽影响到休息、饮食,可咨询医师后方用药。

3. 结合孕期,认真查看止咳化痰药的复方成分。

 

3、抗过敏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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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小Tips:

1. 不建议自行使用过敏类药物,应遵医嘱用药。

2. 复方感冒药可能含抗过敏药成分,建议不要重复使用。

3. 避免驾驶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等活动,因本类药可引起困意。

 

4、止吐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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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小Tips:

1. 出现明显消瘦、极度疲乏、口唇干裂、 皮肤干燥、眼球凹陷及尿量减少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,排除引起呕吐的其他疾病。

2. 应尽量避免接触容易诱发呕吐的气味、食品或添加剂。

3. 推荐孕前3个月服用复合维生素,可降低妊娠剧吐的发生率。

 

5、其他

 

● 孕妈妈们需要备中成药吗?

对于孕妈和乳母不太建议备中成药!中成药一般缺乏妊娠哺乳期安全性数据,药代动力学性质未明,体内清除机制尚不明确,所以无法确定对宝宝的影响。

 

● 孕妈妈们需要备复方感冒药吗?

对于孕妈和乳母不太建议备复方感冒药!常用的感冒药通常是复方制剂,含有多种成分。

 

例如酚麻美敏片含有可能增加新生儿腹裂风险的伪麻黄碱;氨酚烷胺片含有可能造成胎儿心脏畸形的金刚烷胺;氨酚咖那敏片含有可能影响后代大脑发育的咖啡因。

 

建议孕妈们要避免使用此类药物,如果出现感冒相关症状,针对具体症状选用含单一成分的药物。

 

五、妊娠期用药原则

 

1. 有明确的用药指征和适应证,既不能滥用,也不能有病不用。

 

2. 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。妊娠头3个月,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,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。

 

3.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,严格掌握剂量、持续时间。坚持合理用药,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。

 

4.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,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。

 

5.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,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。

 

6. 已肯定的致畸药物禁止使用。

 

7. 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,包括妊娠试验用药。

 

六、应对新冠家中常备药

 

● 药品说明书能够最直接、最方便地提供药品的重要信息,在指导用药时有重要的作用。药师在提供药学服务可参考FDA妊娠期风险分类标准。

 

● 妊娠妇女不能自行使用药品或随意停止正在服用的药品;药师不能替代孕妇做选择,应建议妊娠妇女在医生的帮助下做正确选择;若发现妊娠妇女已服用有害药物,应建议其马上停药,然后根据所用药物的剂量、用药时妊娠胎龄等因素综合考虑,提出处理建议。

 

● 必须要用药时,应向妊娠妇女详细说明用药的目的、必要性、注意事项和对胎儿的影响等,以确保母体及胎儿的治疗效果及安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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